关于中联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根据发改电[2011]11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决定自20110408日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现将有关事项及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
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110元。以上标准自20110408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执行,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二、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


                          
特此通知!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