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服务
中国东方航空
中国东方航空

普通行李逾重收费标准

  • 旅客托运行李超过该旅客免费行李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依据不同航线,东上航逾重行李收费遵照以下标准:

    1.国内航线逾重行李收费规则:
    (1)逾重费率:
    每千克按当日所适用的成人旅客经济舱单程最高直达公布票价的1.5%计算。
    (2)逾重费的计算方法:
    逾重行李费=(托运行李总重量-适用的免费行李额)x(1.5%成人旅客经济舱单程最高直达公布票价金额)
    注:人民币费率以分为单位,逾重行李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2.国际航线逾重行李收费规则:
    (1)中国大陆与美洲航线之间:

    类型
    行李规格
    收费标准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人民币(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300/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超大
    ——
    159cm-203cm(含)
    1000
    ——
    203cm以上
    2700
    超重
    经济舱23kg-32kg
    ——
    1000
    公务舱32kg-45kg(含)
    ——
    2700
    *南美洲、加拿大航线单件行李重量不超32千克(kg);其他北美单件行李重量不超45千克(kg)。
    超大、超重、超件行李: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2)中国大陆与澳大利亚、新西兰航线之间:

    类型
    行李规格
    收费标准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人民币(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100/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超大
    ——
    159cm-203cm(含)
    1000
    ——
    203cm以上
    2000
    超重
    经济舱23kg-32kg
    ——
    1000
    *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
    超大、超重、超件行李: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3)中国大陆与欧洲、非洲(除埃及)、日韩航线之间:

    类型
    行李规格
    收费标准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人民币(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000/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超大
    ——
    159cm-203cm(含)
    1000
    ——
    203cm以上
    2000
    超重
    经济舱23kg-32kg
    ——
    1000
    *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
    超大、超重、超件行李: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4)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航线之间,悉尼与奥克兰航线之间:

    类型
    行李规格
    收费标准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人民币(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800/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1000/件
    超大
    ——
    159cm-203cm(含)
    1000
    ——
    203cm以上
    2000
    超重
    经济舱23kg-32kg
    ——
    1000
    *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
    超大、超重、超件行李: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5)中国大陆与埃及、东南亚、南亚、北亚、中亚、西亚、中东航线之间,科伦坡与马累航线之间:
    类型
    行李规格
    收费标准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人民币(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800/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1200/件
    超大
    ——
    159cm-203cm(含)
    1000
    ——
    203cm以上
    2000
    超重
    经济舱23kg-32kg
    ——
    1000
    *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
    超大、超重、超件行李: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6)起始点非中国大陆、经中国大陆中转的国际联程航线,如北美经中国大陆至日韩、东南亚经中国大陆至港澳台等中转联程航线:

    类型
    行李规格
    收费标准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人民币(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200/件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超大
    ——
    159cm-203cm(含)
    1000
    ——
    203cm以上
    2000
    超重
    经济舱23kg-32kg
    ——
    1000
    *国际联程航线的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
    超大、超重、超件行李: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逾重行李费收费金额以所在国家或地区货币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