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运输须知
运输人体捐献器官是航空公司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中国东方航空将竭诚为携带人体捐献器官的旅客提供优先服务保障。为了使运输更为顺畅,请通读以下须知:
当您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简称OPO)的工作人员,需要通过航空运输方式转运人体捐献器官,在满足下述所有要求时,我们将为您提供优先保障服务:
1、需要至少于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4小时通过95530向我们提出申请,告知您的航班信息、人体捐献器官类型、包装尺寸、涉及的危险品等信息。
2、凭证要求:需要携带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简称OPO)出具的《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书》及副本,注明所运输器官的合法来源、用途、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等。
3、人体捐献器官的运输箱及包装要求:
(1)装有人体捐献器官的运输容器需要在显著位置张贴“人体器官运输专用”标识;
(2)运输箱应由旅客作为手提行李随身携带,并在运输过程中由旅客本人自行照管;
(3)如容器体积超过我们随身携带行李的尺寸要求,需要提前办理占座行李服务;
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时, 每件重量不能超过10千克,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以便安全放置在机上行李架内。随身携带行李尺寸要求可参见:《随身携带行李》。
如容器体积超过我们随身携带行李的尺寸要求,您需要提前办理占座行李服务,即再购买一个座位放置运输箱,同时运输箱尺寸应符合下述规定:(a) 总重量不超过75千克(kg);(b) 体积不超过40 × 60 × 100厘米(cm)。
(4)运输箱内的液态物品不受液态物品航空运输条件的限制,但包装需能够防止液体溢出;
(5)运输箱必须经过安检X光机检查。
4、中国东方航空将尽力为您提供优先的服务保障,但由于人体捐献器官的特性,其在航空运输中仍然存在因可能出现的航班延误而造成失活的风险,因此,您还需要填写一份《移植用人体器官运输风险告知确认书》,您可以下载打印后填写带至机场,也可以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