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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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犬运输服务须知

一、服务对象:

我们竭诚为残疾人(视觉/听觉障碍旅客)群体需要携带服务犬(包括辅助犬、导听犬、导盲犬)提供服务犬运输服务。

二、适用航线:

1、仅受理东、上航实际承运,且挂东、上航航班号的航班。
2、联程航班服务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全程实际承运人皆为东航(MU)、上航(FM)且当天中转;
(b)联程航班仅由两个航段组成;
(c)中转地在主要枢纽航站(浦东、虹桥、昆明、西安),最短衔接时间时间不低于各机场中转时限要求。
注:开通此项服务的机场烦请查阅“首页 > 公告讯息 >出行提示>机场信息“版块,确认始发、到达机场是否均开通此项服务。

三、申请渠道:

1、东航直属售票处
2、拨打95530
3、访问官网/APP/M网站

四、服务申请时限要求:

国内:航班起飞前24小时
国际(地区):航班起飞前24小时(美国航线:航班起飞前48小时)

五、申请提交材料:

1、《服务性动物运输申请书》
2、服务犬有效的工作证明(《动物训练合格证明书》、《动物工作证》或《动物身份证》)
3、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国际)
5、美国航线:
1)《美国交通部服务犬运输申请单》
2)全航程飞行时间为8小时(含)以上航班,需提供《美国交通部服务犬排泄行为可控证明》

六、乘机需携带材料(需打印):

1、《服务性动物运输申请书》(一式两份)
2、服务犬有效的工作证明(《动物训练合格证明书》、《动物工作证》或《动物身份证》)原件
3、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4、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国际)原件
5、美国航线:
1)《美国交通部服务犬运输申请单》(一式两份)
2)全航程飞行时间为8小时(含)以上航班,需提供《美国交通部服务犬排泄行为可控证明》(一式两份)

七、办理乘机登记手续:

建议您在航班预计起飞前120分钟,到始发机场办理乘机登记手续。

八、其他要求:

1、每位旅客最多仅限申请携带一只服务犬。

2、宠物进入中国的检疫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对各空港口岸入境的宠物提出新的检疫规定,新规定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此,东航特别提醒您:

1)携带入境的宠物仅限犬或者猫(含残疾人携带的服务犬),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

2)携带宠物入境应当向中国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3)宠物应当具有电子芯片,芯片须符合国际标准ISO 11784和11785,15位微芯片代码只包含数字,并确保可被读写器读取。如芯片不符合标准,应自备可以读取所植入芯片的读写器。

4)除以下情形的宠物可免于隔离检疫外,入境宠物应在海关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

a.来自19个指定国家或地区,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携带入境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b.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指定国家或地区以外的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IU/ml以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c.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5)携带需隔离检疫的宠物,应当从建设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中国海关总署官网会公布并及时更新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名单。截止至新规执行之日,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如下:

口岸名称

机构名称

北京首都机场

首都机场海关

北京西站

北京西站海关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虹桥国际机场海关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车站海关
上海火车站
上海国际客运中心 浦江海关
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 吴淞海关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乌鲁木齐机场海关
阿拉山口 阿拉山口海关

6)如宠物未按以上规定入境,海关予以限期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的,东航为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具体检疫要求请登录中国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 ,查阅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

3、旅客本人的客票将不受票价限制,可和普通旅客一样购买各种特殊票价客票。同时,旅客也无需为所携带的服务犬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4、旅客需在订座时提出,并经过东航事先同意后方可运输,并该服务须先申请“视觉/听觉障碍旅客服务须知”。
5、重要提醒(各国家或地区对于动物出入境可能存在其他特殊要求):
1)如果旅客需要携带服务犬前往某些国家或地区,则还可能需要提供东上航要求之外的其他证明文件。
2)并非所有目的地都允许旅客携带动物入境,各个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限制。
3)旅客在向东上航申请运输服务犬之前,应该自行联系相应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以确认遵循所有必要的程序。
4)旅客还应负责自行了解并遵守符合相关国家或地区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动物运输、出境、入境和过境规定。若旅客所携带的服务犬被相关国家或地区政府拒绝出境、过境或入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东航和上航)不为由此而导致的损失或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九、温馨提示:

1、带进客舱的服务犬,应在登机前为其戴上口套并系上牵引绳索,并不得占用座位和让其任意跑动。在征得服务犬机上活动范围内相关旅客同意的情况下,可不要求为服务犬带上口套。
2、旅客应负责服务犬在客舱内的排泄,并不得影响机上的卫生问题。
3、如旅客同意托运服务犬,可按照小动物运输程序将服务犬连同容器和食物免费运输,其重量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内。
4、东、上航将根据航班起飞日期确认申请,并与申请人联系(每日09:00-19:00)。请您在提交申请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络。如果您在提交申请后4小时(不含上述非工作时间)仍然没有接到东航工作人员的确认电话或短信,可能是由于网络原因或系统延迟造成提交失败,请您尝试再次提交申请或直接拨打95530。
5、您在网站上提交申请后,东航即已收到您的申请,但不表示该服务已经申请成功。您申请的航班可能会因承运数量限额、可利用座位数量不足或机场保障能力等原因而不能满足您的需求,我们会联系您,为您提供其他航班或日期选择。您的申请是否成功以我们的最终回复为准。

十、样表下载:

《服务性动物运输申请书》|《美国交通部服务犬运输申请单》|《美国交通部服务犬排泄行为可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