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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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分中東航線非自願退改規定的通知

2026-03-04

尊敬的旅客:

為協助受近期中東安全形勢影響的旅客妥善安排行程,做好相關旅客服務保障,東航特制定涉及杜拜、阿布達比、利雅得、馬斯喀特相關航線機票特殊處理規定,具體如下:

一、適用範圍

(一)東航781機票開立的國際、地區或國內航班。機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杜拜、阿布達比、利雅得、馬斯喀特進港、出港或經停航班(包括東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飛日期在2026年2月28日(含)—2026年3月15日(含),同一機票內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

(二)出票日期或換開日期:2026年2月28日20:00(含)之前。

(三)取消行程日期

本規定適用於2026年2月28日(含)至航班計畫起飛時刻前取消行程的旅客。航班計畫起飛時刻之後取消行程及2026年2月27日(含)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不適用本規定。

二、變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適用範圍,在機票有效期內可按以下規則辦理退改票手續:

(一)變更

辦理變更至原航班前後3天(含)以內的航班,可免費變更一次。再次變更或變更超出原航班前後3天(含)內的航班,依據機票使用條件辦理。

(二)退票

在機票有效期內,可至原購票管道辦理未使用航段非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機票如申請退票,需按機票使用條件辦理。

(三)變更航程及簽轉

如您希望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將原機票辦理退票後另購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適用範圍的機票按原機票使用條件辦理退改票手續。

 

溫馨提醒您:

1.如您已提前辦理報到、選位等業務,建議您先回原辦理管道取消已辦理的報到、選位,再辦理機票變更或退票手續。

2.如您尚未確定行程安排,請您務必在航班計畫起飛時刻前取消行程。

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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