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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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进境旅客做好海关申报的通告

2024-08-22

尊敬的旅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9号令)有关规定: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含六个月)运进。

如您有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的行李物品,请在进境时前往海关申报台办理相关手续。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详情请登录相关网站了解:

https://www.gov.cn/zhengce/2017-12/20/content_5723361.htm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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