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尊敬的旅客:
为做好受台风“康妮”影响旅客的服务工作,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行程,东航特制定涉及台湾地区、福建省、浙江省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东航781客票填开的国内、地区或国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台湾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台北、高雄)、福建省(包括但不限于福州、厦门、晋江)、浙江省(包括但不限于杭州、宁波、温州、台州、义乌、舟山、衢州)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包括东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日期在2024年10月31日(含)至2024年11月1日(含)期间。
(二)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4年10月30日中午12:00(含)之前。
(三)取消行程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10月30日(含)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航班计划起飞时刻之后取消行程及2024年10月29日(含)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取消行程快捷入口:https://selfservice.ceair.com/Static/cancelSeat2020/getTickets.html(点击此处可自助取消行程)
二、变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在客票有效期内可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办理变更至原航班前后3天(含)以内的航班,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或变更超出原航班前后3天(含)内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未使用航段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东航温馨提醒您:
1.如您已提前办理值机、选座等业务,建议您先回原办理渠道取消已办理的值机、选座,再办理机票变更或退票手续。
2.如您尚未确定行程安排,请您务必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取消行程。目前客服热线较为繁忙,建议您选择原购票渠道、东航APP/小程序(服务大厅-客票服务-取消行程)取消行程。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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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